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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市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申报指南

一、申报条件
  1.范围对象:对沈阳户籍在沈就业创业(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编人员)的全日制博士、硕士和本科毕业生首次购买商品住房(2017年1月1日后购房),并承诺在沈就业创业五年以上的毕业生,申请时毕业年限、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五年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。
  2.补贴标准:博士毕业生6万元、硕士毕业生3万元、本科毕业生1万元。
  二、申报资料
  1.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(创业)首次购买商品住房补贴申请表;
  2.毕业生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报到证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;留学回国毕业生提供身份证、教育部出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原件及复印件;外籍留学生提供护照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;
  3.申请人在沈工作的需提供:劳动合同、聘用合同及其他用工形式的工作证明,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凭证加盖单位公章;
  4.申请人在沈创业的需提供:创业实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,创业实体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;
  5.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;
  6. 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房的所购房屋权属证书(申请时如无房产证可先提供经备案的所购房屋网签合同)。
  三、办理流程
  申报→审核→复核→拨付资金
  四、申报时间及工作时限
  工作时限:自申报之日起60个工作日。
  五、相应表格下载网址:http://www.syhrss.gov.cn
  六、 受理部门及地址:区、县(市)人社局
  七、 联系方式 
  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   22531302       沈河区人社局24855507    和平区人社局23211479     
  皇姑区人社局86267667-8102 大东区人社局  88504833
  铁西区人社局25711252     于洪区人社局25321515
  浑南新区人社局23844089  沈北新区人社局89863050
  苏家屯区人社局89121280  辽中区人社局87821329    
  新民市人社局 87851026    康平县人社局  87338066   
  法库县人社局  87125305 经济开发区人社局25371739

 
 
   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19号金科大厦1301室  电话:024-23919599、23919899传真:024-23919899
     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中路1号第一商城B座1703室  电话:024-85611299、85611799  传真:024-85611599 -87
     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168-2号金融中心C4座1-40-11室  电话:024-81023052、81023056  传真:024-31291798
     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135号海丽德盛世晶典B座2003室  电话:024-31539810、31539820  传真:024-31539820
     沈阳市浑南区文溯街19-1号205室204号工位  电话:13704047463、13555820451
     业务咨询电话:024-88643388、88611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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