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报条件
1.范围对象:我市各类企业新引进的非沈阳市户籍、年龄55周岁以下、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技师。
2.基本条件:申请人引进后在沈阳市内首次购房;与我市各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,劳动关系、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我市,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;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的,限一方申报。
3.补贴标准:在我市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一次性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。
二、申报材料
1.《沈阳市新引进高级技师购房补贴申请表》一式三份;
2.申请人身份证、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及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,个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;
3.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(含原件、复印件及通过网上查询技师职业资格认证系统出具的结果);
4.房产部门出具的首次购房证明材料、房屋产权证书、购房款证明材料(向开发商购房的凭购房款凭证,购买二手房的凭计税金额票据)。
三、申报时间
常年受理,每季度初集中审批。
四、申报流程
单位申报→初审受理→审定→公示→确定
五、受理时限
即时受理
六、资金来源及拨付时限
补贴资金由市财政人才专项资金支出,确定后1个月拨付到位。
七、资金使用方式
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个人帐户。
八、受理单位电话及地址
电话:024-22511740
地址: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沈阳市人社局506房间(或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)
发布时间 2018年2月11日 |